白俄罗斯中国企业商会(本文以下简称商会)是经白俄罗斯共和国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注册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准,在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指导下,由在白俄罗斯从事合法经贸活动的中国企业或者机构 发起成立的自律性、非盈利性民间组织。 商会在驻白俄罗斯使馆领导下,接受驻白俄罗斯使馆经济商务处的业务指导。商会活动遵守白俄罗斯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政府有关政策法规。
商会宗旨
协调中国企业,加强联系交流;融入当地社会,增进中白合作;坚持守法经营,维护企业权益;塑造中企形象,体现中企素质。
商会要建设成为亲密团结、维系家国情怀的大家庭;相互支持、助力发展的大平台;学习进步、信息共享的大学校;守规自律、塑造形象的大舞台。
商会名称
中文:白俄罗斯中国企业商会(正式简称“中企商会”)
俄文:Ассоциация китайских компаний
英文:Association of Chinese Companies
商会标志
圆形、图案圆环状、中间为蓝底、麦穗加红绿图案(象征中白两国主色调)、AKK为俄文中国企业商会字母字首缩写、上半圆环为汉语:白俄罗斯中国企业商会、下半圆环为俄文:Ассоциация китайских компаний )
商会会旗为:红色旗面、中间为会徽。
商会职责
1.传达和组织学习中国政府有关经贸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2.向会员提供白俄罗斯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,及时提供白俄罗斯社会、经济动态和市场信息,帮助会员拓展业务;
3.在驻白俄罗斯使馆经济商务处的指导下,代表会员与白俄罗斯有关方面交涉经济商务事宜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;
4.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,定期组织有关活动,为会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提供便利;
5.协调会员之间的经营活动,对不合法经营、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企业,商会有权对其给予警告、通报和勒令退会,向商务部和驻白俄罗斯使馆经济商务处提出处理意见;
6.调查研究会员开展业务的情况,向商务部和驻白俄罗斯使馆经济商务处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并提出建议,协助解决有关问题;
7.与当地工商界建立联系,开展交流与合作,促进中白经贸发展;
8.办理商务部和驻白俄罗斯使馆经济商务处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会 员
各中国企业在白俄罗斯投资设立的子公司、分公司、代表处、由中国资本投资在白俄罗斯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公司,愿意执行本章程,自愿交纳会费,经批准成为会员。
会员的权利
1.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;
2.在商会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3.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、资料、咨询和其他各项服务;
4.向商会反映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;
5.查阅商会规章、决议、报告、会议记录,了解商会财务情况;
6.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会员的义务
1.承认并遵守商会章程;
2.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;
3.执行商会决议;
4.维护商会形象、声誉和权益;
5.遵守职业道德,保守涉及商会及会员的商业秘密;
6.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;
7.积极协助商会工作。